新闻动态

最新公告 商标要闻

相关推荐

董明珠两会建议打击“专利流氓”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提交了6份建议,包括严厉打击“专利流氓”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加大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力度,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强化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及调整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提高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处罚力度的建议。

其中,在涉及打击“专利流氓”和加大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中,董明珠多次以奥克斯为例,指近几年奥克斯屡次抄袭格力专利,“挖走”格力核心研发人员,并发起恶意诉讼。董明珠还谈到了去年格力电器实名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事件。

董明珠建议严厉打击“专利流氓”剑指奥克斯

在《严厉打击“专利流氓”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的建议》中,董明珠指出“专利流氓”分为两种:一种是已被广泛探讨的“非专利实施主体(NPE)”,其不从事专利产品的研究、生产,到处购买专利发起诉讼,唯一目的是达成专利授权许可协议,获得巨额赔偿。另一种“专利流氓”,其生产实际产品,但不重视研发,频繁“恶意”侵犯他人专利。

她在建议中以奥克斯为例,指近几年奥克斯屡次抄袭格力专利,仅2017、2018两年,奥克斯就被法院判决侵犯格力8项专利权。同时,从2012年起,奥克斯通过多种手段“挖走”格力核心研发人员超过300人,涉及产品研发、质量、工艺等核心岗位,并发起恶意诉讼。

此外,她还列出案例指“奥克斯抄袭格力产品申请专利,再次恶意起诉格力”;“购买他人专利,第三次恶意起诉格力”;“科研无功报复求利,奥克斯购买国外企业专利向国内同行巨额索赔”。

董明珠在建议中称,“‘专利流氓’(NPE)对我国企业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比如损害企业形象、降低市场份额,同时高额的诉讼费用、专利许可费导致的行业内耗将加剧,甚至影响整个产业。

‘专利流氓’(NPE)借助专利权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了对专利权的滥用。如果政府层面不予有效规制、不加区分,一概予以保护,那么就不仅保护了产权本身,更是错误地允许权利人不通过市场竞争而牟利,扩大地保护了产权的价值,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因此,她建议出台制度严厉打击“专利流氓”;加大恶意专利诉讼的民事侵权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恶意诉讼行为;将恶意诉讼行为纳入诚信记录,严格审查专利权获取;围绕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设立知识产权基金。

建议加大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力度 再谈举报奥克斯一事

在《关于加大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中,董明珠指出,自中国奶制品安全事件和疫苗不合格事件之后,国家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的立法和监管力度,但对家用电器产品的质量执法监管尚有缺位。这导致个别家用电器生产企业采用偷工减料等违法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向社会销售不合格产品。

其中,她以格力电器向各地市场监管局实名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事件为例,指出在市场监管缺位的情况下,一旦产品能效标识或合格证存在虚标,就无法识别市场上流通的电器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以上现状放任了不法家电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这些企业在攫取巨额利润的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践踏了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因此,董明珠建议,参照药品和食品的监管标准,国家层面出台针对家电市场监管的具体措施,让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家电企业无处藏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立法明确目前有权执法行政机关的办案期限;开放公众舆论等社会监督,以公正透明的办案流程和结果落实总书记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此外,在《关于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的建议》中,董明珠提出了明确每类家电产品,特别是能较长时间使用的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关于家电使用年限方面的标准要以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提高执行效果;厂家要在产品上明显的位置,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方便指引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产品等建议。

围绕商业秘密保护提交两份建议 希望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在《关于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的建议》中,董明珠建议从立法层面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具体如下:

对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该类人员离职前,允许企业与该类人员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对竞业限制期限,企业可以按照自身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与劳动者协商,自由限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尤其对于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有重大商业利益的商业秘密等不必受到不得超过二年期限的限制。

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在另一份《关于提高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处罚力度的建议》中,董明珠建议,调整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加强处罚力度,她建议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原有法律条文中增加除了侵权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以外,还需要向受害人支付3-5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且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建议强化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政府给予经费资助

在《强化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建议》中,董明珠建议,建立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使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科技创新要素。

探索推行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众包悬赏式”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和研发经费资助方式,即由企业根据自身技术需求提出招标项目,由政府对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研发经费资助。这样更有针对性、更好管理、更有效率。

同时,她建议调整优化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对企业科技创新产生更大推力。

在国家科技奖励的评审上,多向科技型领军企业倾斜,将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率、创新产品在国内外销售和利润等指标作为评奖的重要指标之一;适当弱化论文在评价成果体系中的权重,并鼓励在国内发表重大原创性成果。